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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快运业协会关于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院)关于实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的通知》(浙技评〔2023〕2号)文件要求,衢州市快运业协会作为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衢州市快运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条件及报名相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信息表
二、认定申报条件
三、报名须知
社评组织认定职业(工种)范围动态调整,具体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实际备案信息为准。
一、职业技能认定计划公告信息表(2023年)
有关说明:1、职业(工种)、等级以备案规定为准。
2、“认定对象”指社会人员,“评价方式”指理论考核+实操考核、综合评定所采用的上机考试、纸笔作答、实际操作、口头答辩等。
3、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30人的取消认定计划或延迟。
4、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延迟考核的,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后实施。
5、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认定许可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要求,各职业技认定的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中的《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执行,我协会认定的3个职业(工种)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五级/ 初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 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工种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2年(含) 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 含)以上;
(二)电工: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观察推理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劳动关系协调员:
1、四级/中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申报三级/ 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3、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 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
经学员本人签字及相关行业单位盖章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员2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格式需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
2、报名方式:线上+线下
3、报名地点:建新路388号2号楼二楼。
4、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869068055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